首页 资讯 正文

车碾鄱阳湖湿地案引入劳动代偿:生态法治在创新尝试|有一说一

体育正文 24 0

车碾鄱阳湖湿地案引入劳动代偿:生态法治在创新尝试|有一说一

车碾鄱阳湖湿地案引入劳动代偿:生态法治在创新尝试|有一说一

当非法越野车活动侵袭鄱阳湖湿地,不仅破坏湿地植物,也让过冬候鸟饱受惊扰。据《新(xīn)法制报》,江西省首起越野车辆碾轧破坏湿地民事公益(gōngyì)诉讼案(sùsòngàn)日前宣判。 今年2月,正值(zhèngzhí)候鸟越冬期(qī),万某某、王某、姚某某3人不顾江西鄱阳湖(póyánghú)南矶(nánjī)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劝阻,强行驾车闯入鄱阳湖湿地保护区核心区,在绿意盎然的“草原”上留下了一条条泥泞不堪的“伤疤”。经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立案调查,涉事3人被处1500元罚款。经与赔偿权利人南昌市林业局达成1.7万余元(wànyúyuán)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后,近日,万某某等3人已将(jiāng)7000余元赔偿金支付到位,其余1万元将以62天的公益劳动方式代偿。 白鹤(báihè)在鄱阳湖栖息 图据江西新闻 鄱阳湖(póyánghú)是我国最大(zuìdà)的淡水湖,是全球98%以上越冬白鹤的栖息地,其湿地生态(shēngtài)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服务功能,应被公众爱护。今年1月(yuè)新修订的《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》针对鄱阳湖湿地植被被碾轧、破坏的情形(qíngxíng),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,更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。 在此案中,以公益劳动(láodòng)代偿(dàicháng)赔偿的方式,是我国生态法治(fǎzhì)的创新尝试。相比于“一罚了之”的事后追责,劳动代偿促使“违法者”转换为“普法者”,以切身体会认识到保护(bǎohù)生态的必要性,也以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越野爱好者。 此案(cǐàn)的判决通过经济赔偿(péicháng)与行为矫正相结合,传递了明确信号:生态保护红线不容逾越,破坏生态不仅损害自然,更侵犯公众权利。检察机关与林业部门此举,对(duì)捍卫全民环境(huánjìng)权益、构建生态司法保护屏障、完善生态损害追责体系、强化社会生态保护共识以及推动湿地生态系统可(kě)持续发展皆(jiē)具有典型意义。在后续的动态保护中,还可更多引入公众参与机制,比如培育民间保护湿地队伍,吸纳越野爱好者成为“生态哨兵”。同时利用红外(hóngwài)监控、无人机巡逻等方式,及时发现非法(fēifǎ)侵入保护界线。
车碾鄱阳湖湿地案引入劳动代偿:生态法治在创新尝试|有一说一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